显著性标注规则

编辑:null 时间:2022-12-12 11:32:24

显著性标注规则

论文中显著性水平标注方法:(1) 先将平均数由大到小排列(从上到下排列),在最大平均数后标记字母 a 。

(2)用该平均数依次与各平均数相比(向下过程),凡差异不显著都标记同一字母 a,直到遇到与其差异显著的平均数,其后标记字母 b,向下比较停止

(3)再以标有字母b的该平均数为标准,依次与上方比它大的各个平均数比较(向上过程),凡差异不显著一律再加标b,直至显著为止(开始“掉头”向下)

(4)再以标记有字母 b 的最大平均数为标准(向下过程),依次与下面各未标记字母的平均数相比,凡差异不显著,继续标记字母 b,直至遇到某一个与其差异显著的平均数标记 c

(5) 如此循环下去,直到最小的平均数被标记、且比较完毕为止。

显著性标注规则

首先将全部平均数从大到小依次排列。然后在最大的平均数上标上字母a并将该平均数与以下各平均数相比,凡相差不显著的,都标上字母a,直至某一个与之相差显著的平均数则标以字母b。

再以该标有b的平均数为标准,与上方各个比它大的平均数比较,凡不显著的也一律标以字母b再以标有b的最大平均数为标推,与以下各未标记的平均数比,凡不显著的继续标以字母b,直至某一个与之相差显著的平均数则标以字母c,·”…如此重复进行下去,直至最小的一个平均数有了标记字母为止。

这样各平均数间,凡有一个相同标记字母的即为差异不显著,凡具不同标记字母的即为差异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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