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民政部门将对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低保户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节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900元。对低保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的家庭进行节日补助,补助标准为1人户600元,每增加1人则增加100元。
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每人700元,对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每人600元。市退役军人局将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含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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