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计算公式:
1、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计算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退休为170,50岁为195)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本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1.2%,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25后乘以1%,再加上30%
4、调节金:每月300元
5、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一年不算
6、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x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x18点5+20
7、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x参保人数平均缴费指数x11+16。
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