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型式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2、泄压设施
(1)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不会因爆炸而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2)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3)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
(4)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3、防爆分隔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2)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错位设置。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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